銀行保管箱開箱公證

一、應備文件:

  1. 銀行分行執照、分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資料。
  2. 保管箱租用約定書。
  3. 承租人租用保管箱使用之印鑑卡。
  4. 郵局送達回執聯(證明銀行已依保管箱租用約定書之約定通知承租人及約定之聯絡人)。

二、銀行分行人員與本所預約到場公證時間後,本所公證人會至該分行進行開箱事實體驗之公證,分行經理及見證人應準備身分證、印章同時在場。

三、公證費用:每一保管箱1000元;體驗費每小時1000元,不滿一小時者,以一小時計算。另依法收取差旅費。

《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撥打本所電話04-2461-4555或0965-092-257詢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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