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攜帶授權書到場辦理。本所可提供授權書例稿,但請務必先向需求單位確認授權書之內容、應載明事項等,避免無法使用。
二、請求人親自到場辦理:
- 若為個人,請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
- 若為公司,請由負責人攜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、負責人身分證正本及公司大小章前來辦理。
- 若為獨資或合夥商號,請由負責人攜帶商業登記抄本正本、負責人身分證正本及商號大小章前來辦理。
- 若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,請由負責人攜帶法人證書正本、負責人身分證正本及大小章前來辦理。
- 若為人民團體,請由負責人攜帶人民團體立案證書正本、負責人當選證書正本、負責人身分證正本及大小章前來辦理。
三、若請求人無法親自到場,須授權他人辦理時:
- 若為個人,請帶三個月內核發之最新印鑑證明正本、蓋用與上開印鑑證明同式印章並經授權人親自簽名的授權書、授權人身分證影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人印章。
- 若為公司,請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、蓋用與上開登記表同式大小章並經負責人親自簽名的授權書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人印章。
- 若為獨資或合夥商號,請帶商業登記抄本正本、負責人三個月內核發之最新印鑑證明正本、蓋用與上開印鑑證明同式印章並經授權人親自簽名的授權書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人印章。
- 若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,請帶請帶法人證書正本、法人印鑑證明正本、蓋用與上開印鑑證明同式印章並經負責人親自簽名的授權書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人印章。
- 若為人民團體,請帶人民團體立案證書正本、負責人當選證書正本、人民團體立案圖記證明正本、蓋用與上開圖記證明同式印章並經負責人親自簽名的授權書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人印章。
三、如委託、授權內容涉及不動產買賣、租賃或其他處分行為,請攜帶不動產證明文件,如房屋/土地所有權狀、建物/土地謄本(若處分中國不動產,請攜帶房產證)等到場辦理。
四、認證費用:中文文件:500元;中英文或英文文件:750元。
